構思研究問題、探討相關文獻、從事研究設計、依據研究設計蒐集資料、分
析及討論研究結果、以及提出結論與建議,是進行教育研究的重要步驟。要瞭解
一項研究的優劣,大致可以從這幾個項目去評估,評估的標準則牽涉內容的重要
性、正確性、清晰性、可行性、客觀性、創發性、以及正當性,其中最後一項通
稱為研究倫理。研究倫理係指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的意思,是目前國
內教育研究比較不受重視的一環。隨著人權意識的高漲,以及教育研究的普及,
研究者如何確切瞭解研究倫理,以避免與研究對象及相關人員發生衝突,並提升
教育研究的品質,實應未雨綢繆,列為要務。本文探討教育研究常用之以人為對
象的研究應遵守的倫理規範為範圍,介紹教育研究學者、美國心理協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簡稱APA)、美國公共意見研究協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Opinion Research,簡稱AAPOR)、美國聯
邦衛生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簡稱HHS)、以及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校區(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
簡稱SUNY/Buffalo)所訂的研究倫理準則,以供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