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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美國2001年No Child Left Behind Act之測驗本位績效責任制度
    作者: 賴志峰
    關鍵詞: 測驗本位績效責任
    高度利害攸關測驗
    帶好每位孩子法案
    日期: 2003-06
    上傳時間: 2011-03-24 09:12:20 (UTC+8)
    出版者: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
    摘要: 1923年,全美第一套標準化成就測驗 (史丹佛成就測驗) 出版,1965年中小學教育法 (ESEA) 制定以後,標準化成就測驗作為監控和績效責任使用,跨出重要的一步,其後,最低能力測驗方案、測驗導向教學的概念產生,1990年代教育改革,許多州基於測驗分數,建立教育人員正式的獎勵和懲罰措施,分數進步給予財政上的獎勵,表現不佳給予懲罰。2002年1月8日,美國小布希總統簽署「帶好每位孩子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簡稱NCLBA) ,該法強調學業表現的績效責任,州必須建立表現標準和內容標準,並實施每年度三至八年級的閱讀和數學評量,測驗本位績效責任已是美國當前教育改革政策的主軸。
    本文主要探討美國2001年「帶好每位孩子法案」(NCLBA) 的測驗本位績效責任制度設計,首先,針對美國測驗本位績效責任的基本概念、發展和模式加以論述,其次,闡述該法的測驗本位績效責任制度,最後加以評析,並提出結語。
    關聯: 初等教育學刊
    14期
    頁135-159
    顯示於類別:[教育學院] 初等教育學刊(1-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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